关于暑期旅游旺季重申旅游安全要求的通知
国旅总社各部门、各所属企业:
暑假已至,许多地方都出现高温天气,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各类旅游安全因素---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也进入了高危和频发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以优质服务彰显央企的“争优创先”服务理念,现下发通知再次强调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
1、要进一步规范导游和领队的管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领队和导游,加强对领队、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
2、要严格用车管理,选择信誉好、资质全、保险手续完备的旅游汽车公司签约,不得因价格问题而使用私车,更不允许放任自流,对签约公司要保存好其各类资质证照复印件,并定期开展跟踪检查活动。
3、要加强餐饮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活动,要求餐馆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冷荤的提供,一定要求生冷分开制作,用冰箱保存,摆上餐桌时罩以保鲜膜,且不超过规定时间。要求各团认真征求游客评价,凡客人反应不佳的餐馆要及时终止与其合作关系,并通报全公司不得使用。
4、在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出境、国内参团客人的意外险投保工作,门市等收客部门要认真向顾客推荐投保意外险,产品设计部门要将其纳入安全保障措施,凡客人拒绝购买意外伤害险者应要求其签字为凭。
5、请各公司于近期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积极查找安全隐患,研究事故防范和改进办法,防患于未然,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请各公司将检查结果,于7月16日之前报国旅总社投管部质检处,
6、各公司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于事发当天之内以最便捷的通讯方式向国旅总社和区域总部进行报告,不得托延报告时间,更不允许瞒报。要尽一切努力做好善后工作,尽最大努力挽救损失并挽回影响,使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2010年7月5日 |